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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加坡经济发展局2023年3月2日宣布,全新的GIP全球投资移民条例从15日起生效。新的GIP计划变化颇大,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:
三种方案
从2023年3月15日起,新加坡实行全新的GIP(全球投资者计划)方案,可选方案有三种:
方案A.申请人必须投资至少1000万元(包括缴足资本)成立新的商业实体,或投资在已营运中的业务。
方案B.申请人须在GIP精选的基金投资2500万元。
方案C.申请人必须在新加坡设立资产管理规模至少2亿元的单一家办,其中至少5000万元必须投资在四个类别,且须在批准函发出之日起的12个月内完成。
方案C的四个投资类别
①在新加坡金融管理局许可的交易所上市的公司,例如在新加坡交易所主板和凯利板上市的公司。
②符合资格的债务证券(qualifying debt securities),包括债券、票据、商业票据和存款证等。
③在新加坡注册的经理人所发行的基金。
④注资在新加坡的非上市公司的私募股权基金。
此外,投资者首五年永久居留期满后若要更新再入境准证,公司须雇用至少30名员工,其中至少一半必须是新加坡公民,以及10名须是新员工。
GIP投资移民申请预估标准